
赠予仪式
10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在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举行庄重的国旗赠予仪式。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姚辉、天安门广场管理处处长王彦荣、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安浩杰出席仪式。我校获赠2019年6月1日(建校110周年校庆日)在天安门广场升挂过的国旗(编号2019-0056)。校党委副书记蔡世华代表学校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国旗赠予协议并接受赠予。
仪式上,蔡世华向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程与精神传承,并就学校关于获赠的天安门国旗的保护及使用方案做了说明。他指出,学校将把护旗作为政治任务,确保国旗尊严,同时深化国旗精神育人价值,为学校建设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凝聚精神力量。
姚辉在讲话中指出,天安门国旗作为国家典礼的重要礼器,体现着国家意志和尊严,受赠单位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在天安门国旗的保护、展陈、使用等方面建立规范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保管、设立专门场所、建立专项制度,把国旗精神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充分发挥天安门国旗蕴含的精神内涵。
下一阶段,学校将按照要求,在校史馆设立专门展厅,全方位保障国旗得到科学保护。同时完善受赠天安门国旗的管理、使用制度,依托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矿大基地构建“展陈+教学+辐射”的爱国主义教育体系,推动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联动,确保天安门国旗保护好、展陈好、使用好,让国旗成为培育时代新人的生动教材。